关于申报2015年大型专用设备购置计划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
根据湖北省财政厅《省财政厅关于省直行政单位编制2015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的通知》(鄂财绩发【2014】21号)的要求,学校2015年新增资产配置计划须向省财政厅进行申报,经由省委省政府、省人大财经委审核批准后下发到学校执行。本着从严从紧、物尽其用、提高设备使用效率的原则,为切实做好2015年学校新增资产配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5年各部门设备购置计划申报将分两个阶段完成:
一、第一阶段申报房屋、汽车、单价在20万及以上大型专用设备(简称“三大项”)。具体要求:
1、请各教学单位将单价在20万及以上大型实验教学专用设备的新增资产配置计划于2014年9月 17 日前报送实验教学中心,由实验教学中心报送国资处。
2、请各行政单位将单价在20万及以上大型专用设备的新增资产配置计划报送国资处。
3、房屋、汽车购置计划由后勤管理处报送国资处。
4、请严格按相关购置计划表格要求填写(详见附件1、2),于2014年9月 17日前,报送纸本及电子文档一份到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或将电子文本发送至113246208@qq.com。
二、第二阶段申报三大项以外的其他所有新增资产配置计划(十月份完成)。具体要求将另行通知,请各部门提前做好新增资产配置计划工作准备。
附件:1、省财政厅关于省直行政单位编制2015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的通知(点击下载)
2、省直行政单位大型专用设备论证报告(点击下载)
注:以上表格、文件可到校园网—国资处—“通知公告”中下载
国有资产管理处 实验教学中心
201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