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各部门设备购置计划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湖北省财政厅《省财政厅关于省直行政单位编制2015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的通知》(鄂财绩发〔2014〕21号)的要求,学校2015年新增资产配置计划第一阶段申报工作已经完成(房屋、汽车、单价在20万及以上大型专用设备的申报工作,简称“三大项”。)。本着从严从紧、物尽其用、提高设备使用效率的原则,为切实做好2015年学校新增资产配置工作,现将第二阶段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二阶段为“三大项”以外的其他所有新增设备购置计划的申报工作。
二、请各部门将2015年实验室设备购置计划于2014年10月17日前报送实验教学中心(具体事项及表格详见湖美实教中心〔2014〕7号《湖北美术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关于上报2015年实验室建设项目的通知》),由实验教学中心报送国资处。
三、请各部门将2015年实验室设备以外的其他设备购置计划于2014年10月17日前报送国资处。
四、根据学校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管理要求,各部门设备购置计划将纳入预算管理。未纳入计划的购置要求,原则上不予安排购置。请各部门根据现有设备的配置情况,结合本部门实际需要,制定出本年度的设备购置计划。
五、请严格按相关购置计划表格要求填写(详见附件),于2014年10月17日前,报送纸本及电子文档一份到国有资产管理处,或将电子文本发送至113246208@qq.com。相关表格、文件可到校园网—国资处—“通知公告”中下载。
附件:湖北美术学院2015年设备购置计划申请表(点击下载)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