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4年各部门设备购置计划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
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14年省直部门预算的通知》(鄂财预发【2013】46号)的要求,学校2014年新增资产配置计划须向省财政厅进行申报,经由省委省政府、省人大财经委审核批准后下发到学校执行。本着从严从紧、物尽其用、提高设备使用效率的原则,为切实做好2014年学校新增资产配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请各部门将2014年度需购置的除实验室设备外的其他设备购置计划报送国资办。
2、 请各部门将2014年度需购置的实验室设备购置计划报送实验教学中心,由实验教学中心集中报送国资办。
3、 各部门购置上述设备须纳入计划管理,未纳入计划的购置要求,原则上不予安排购置。请各部门根据现有设备的配置情况,结合本部门实际需要,制定出本年度的设备购置计划。
4、 请严格按购置计划表格要求填写,于2013年9月23日前,报送纸本及电子文档一份到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或将电子文本发送至113246208@qq.com。
附:1、湖北美术学院教学设备购置计划申请表(点击下载)
2、湖北美术学院行政办公设备购置计划申请表(点击下载)
注:以上表格可到校园网—国资办—“通知公告”中下载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2013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