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学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要求,为进一步做好资产清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部门要按学校资产清查工作方案要求成立本单位、部门资产清查工作专班,并将清查专班负责人及组成人员名单、联系方式于2016年4月5日下午5时前以书面形式报学校资产清查办公室。(以下简称“清查办”, 办公室设在行政楼221室国资处办公室)
二、各单位、部门对各自使用或管辖范围内的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查实,并对本单位、部门占有、使用或管辖资产帐物核对负责。
三、“清查办”在学校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全校资产清查工作,并对各工作专班统一协调和指导,相关职能部门予以配合并分工如下:
(一)人事处:负责对学校编制、人员等基本情况进行清理。
(二)财务处:负责学校财务清理(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对外投资及各项资金往来等)。
(三)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对学校房屋与构筑物、土地清理。负责整理资产账目,为各单位、部门提供相关账目清单。
(四)后勤管理处:负责对学校动植物(动物、绿化),新校区房屋与构筑物、土地,在建工程等清理。
(五)图书馆:负责对学校图书资料(含学校各单位、部门)及所管文物、陈列品清理。对已列入固定资产占用图书资料的单位、部门要配合做好清查工作。
(六)美术馆:负责对归口在本部门管理的文物、陈列品清理。
(七)实验教学中心:负责对归口管理的实验教学设备清理。各教学单位要配合做好清查工作。
四、自查方法和要求:
(一)、各单位、部门按学校资产管理系统(http://www.hifa.edu.cn/kstd/ljym/295.htm)的数据进行自查。可结合2014年资产清查情况(由国资处分别直接发给各单位、部门)依据本次资产清查工作要求进行补充、调整。
自查方法:
1.导出本部门资产
第一步:资产管理员进入学校资产管理系统主页面选择“综合查询分析”,进入“综合查询分析”页面;
第二步:在“请选择资产类别”中勾选“设备、家具、车辆、陈列品、被服”;
第三步:在“查询”中点选“报账日期”、“小于等于”、“2015-12-31”,点击“查询”按键,页面显示本部门资产表;
第四步:点选“导出”键,在弹出页面中勾选“资产编号、资产类别、资产名称、型号、数量、单价、总金额、购置日期”,选择“EXCEL”,导出EXCEL表格。
2.进行帐物互对
根据资产管理系统中导出的EXCEL表格,进行账物互对,按以下几种情况进行分类汇总说明:
第一类:对有账有物能正常使用的设备在“使用状态”栏标注“在用”;
第二类:对有账有物使用年限已久、已无法修复的设备在“使用状态”栏标注“待报废”,并在“说明”栏说明“无使用价值”、“无法修复”或其他情况;
第三类:对有账无物的设备在“使用状态”栏标注“盘亏”,并在“说明”栏说明原因。其中,对于部门之间交叉(指本部门设备在另一部门使用)的设备在“使用状态”栏标注“盘亏”,并在“说明”栏说明去向,同时要得到对方部门的签字认可;
第四类:对有物无账的设备在“使用状态”栏标注“盘盈”,并且在报表中填写“资产名称、规格、型号、品牌”等字段。其中,对于部门之间交叉(指其他部门设备在本部门使用)的设备在“使用状态”栏标注“盘盈”,并在“说明”栏说明来源,同时要得到对方部门的签字认可。
根据以上清查情况,对导出的EXCEL表格做如下处理(具体见附件1):
(1)添加“单位盖章”、“资产清查人员签名”、“单位负责人”、“共 页”、“日期”等信息;
(2)增加两列表格,分别为“使用状态”、“说明”;
(3)增加表头“2016年资产清查(在用、待报废、盘亏、盘盈)明细表”,按照资产实际使用状态分类填写四类表格。
(二)各单位、部门要按要求在4月20日前自行清查完毕,并按要求出具清查报告(格式见附件2),按在用、待报废、盘亏、盘盈分类打印清查表格,于4月20日下午5时前将清查专班负责人、清查人员签字,单位盖章的清查报告及四类资产清查设备明细表交“清查办”,并将电子文档传至332741832@qq.com邮箱。确因资产量大,清查任务重的部门,经申请批准可适当延迟提交相关资料。
(三)从4月21日开始“清查办”将组织中介机构或相关人员到各单位、部门现场核查或抽查,对核查或抽查不合格的单位、部门提出整改,并限期完成。请各单位、部门积极配合,确保核查或抽查工作顺利完成。
五、相关报表的任务分解
(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明细表
序号
| 资产明细表名称
| 负责单位
| 协助单位
|
1
| 财清明细01行政事业单位应收票据清查明细表
| 财务处
| 相关单位、部门
|
2
| 财清明细02行政事业单位应收账款清查明细表
| 财务处
| 相关单位、部门
|
3
| 财清明细03行政事业单位预付账款清查明细表
| 财务处
| 相关单位、部门
|
4
| 财清明细04行政事业单位其他应收款清查明细表
| 财务处
| 相关单位、部门
|
5
| 财清明细05行政事业单位存货清查明细表
| 财务处
| 相关单位、部门
|
6
| 财清明细06行政事业单位应付票据清查明细表
| 财务处
| 相关单位、部门
|
7
| 财清明细07行政事业单位应付账款清查明细表
| 财务处
| 相关单位、部门
|
8
| 财清明细08行政事业单位预收账款清查明细表
| 财务处
| 相关单位、部门
|
9
| 财清明细09行政事业单位其他应付款清查明细表
| 财务处
| 相关单位、部门
|
10
| 财清明细10行政事业单位借入款项清查明细表
| 财务处
| 相关单位、部门
|
11
| 财清明细11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损益清查明细表
| 国资处
| 相关单位、部门
|
12
| 财清明细12行政事业单位无形资产损益清查明细表
| 国资处
| 相关单位、部门
|
(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
序号
| 清查报表名称
| 负责单位
| 协助单位
|
1
| 财清综01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负债清查表
| 财务处
| 相关单位、部门
|
2
| 财清综02行政事业单位机构人员情况表
| 人事处
| 相关单位、部门
|
3
| 财清综03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盘盈、财产损失表
| 国资处
| 相关单位、部门
|
4
| 财清综04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情况表
| 国资处
| 相关单位、部门
|
5
| 财清综04-1行政事业单位房屋构筑物情况表
| 国资处
| 相关单位、部门
|
6
| 财清综04-2行政事业单位车辆情况表
| 后勤处
| 相关单位、部门
|
7
| 财清综04-3行政事业单位大型设备情况表
| 实教中心
| 相关单位、部门
|
8
| 财清综05行政事业单位无形资产情况表
| 国资处
| 相关单位、部门
|
9
| 财清综06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土地情况表
| 后勤处
| 相关单位、部门
|
10
| 财清综07行政事业单位在建工程情况表
| 后勤处
| 相关单位、部门
|
11
| 财清综08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出借情况表
| 国资处
| 相关单位、部门
|
12
| 财清综09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情况表
| 财务处
| 相关单位、部门
|
13
| 财清综10行政事业单位担保情况表
| 国资处
| 相关单位、部门
|
14
| 财清综11行政单位附属后勤服务单位情况表
| 不填
|
|
15
| 财清综12行政单位未脱钩经济实体情况表
| 不填
|
|
16
| 财清综13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待界定情况表
| 国资处
| 相关单位、部门
|
六、具体要求:
(一)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全院上下要通力合作,积极配合,要加强对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实施,责任到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二)坚持实事求是,如实暴露问题,不得虚报、隐瞒。
(三)清查工作要逐房间、逐台件进行,做到“以账查物,以物对账,见物就登,不重不漏”,保证清查结果真实、可靠。
七、清查期间如有疑问随时可与“清查办”联系,联系电话:81317073
附件1 2016年资产清查设备明细表
附件2 部门资产自查报告模板
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办公室
201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