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湖北美术学院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03-30 点击数:

湖美校字〔2016〕29号

学校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6〕1号)和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鄂财函〔2016〕48号)文件要求,为了保证学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决定成立2016年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徐勇民

副组长:吴静波

成 员:文 丹 曹汉萍 周捷峰 邹 浩 石丹文 徐希锋 刘 方 王有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石丹文兼任。

办公室工作人员:隗仕威 贾鲁晶 陈玲 王佳瑗 余承波 周应敦 杨华 熊威 万流畅

特此通知。

湖北美术学院

201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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