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美校字〔2016〕29号
学校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6〕1号)和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鄂财函〔2016〕48号)文件要求,为了保证学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决定成立2016年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徐勇民
副组长:吴静波
成 员:文 丹 曹汉萍 周捷峰 邹 浩 石丹文 徐希锋 刘 方 王有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石丹文兼任。
办公室工作人员:隗仕威 贾鲁晶 陈玲 王佳瑗 余承波 周应敦 杨华 熊威 万流畅
特此通知。
湖北美术学院
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