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对我校开展资产清查重点检查和复核

作者: 时间:2016-09-02 点击数: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重点检查工作的通知》(鄂财办绩[2016]147号)要求,省财政厅委派湖北赛因特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我校国有资产清查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和复核。

8月29日,省财政厅资产清查复核检查工作组进驻我校,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检查和复核,重点对资产清查中的盘盈盘亏资产、资金挂账、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重大固定资产以及是否存在账外资产进行检查和复核,对国有资产配置、处置、出租出借、对外投资等行为进行检查。

8月31日上午,资产清查检查工作座谈会在学校行政楼201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国资处副处长王有红主持,湖北省财政厅检查组一行四人、财务处处长石丹文、我校资产清查工作小组主要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国资处副处长王有红首先对学校资产清查工作整体情况进行了介绍:自3月成立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以来,校领导高度重视,在校内各单位的配合下,与会计师事务所一起严格依据清查工作要求开展了账务清理和财产清查等的自查、检查、汇总系列工作,对全校2015年12月31日前所有形成账目、购置资产进行全面彻底系统清查。克服暑期高温,形成了申报文件、资产清查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清查报告等文件,按时上报教育厅和财政厅。财务处处长石丹文就资产清查工作中有关情况,如土地权证、对外投资、账户往来、在建工程等进行了说明。其他与会人员还结合检查组的询问对学校后期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提出了中肯的建议。

检查组认真听取了我校资产清查各方面情况汇报后,对学校此次资产清查的组织实施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传达了省财政厅开展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重点检查工作的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就此次清查复核的目的要求进行了明确,强调了本次检查工作的目的是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的准确性、真实性、合理性,并希望学校能够通过资产清查工作,更好的摸清家底,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提高资产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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