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美术学院仪器设备验收管理办法(试行)

作者: 时间:2020-10-15 点击数: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仪器设备(含家具及软件)验收管理,规范仪器设备验收工作流程,确保采购仪器设备的各项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要求,根据《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鄂财绩规〔2017〕4号)《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验收是仪器设备采购和资产配置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合同履约质量的保证,相关申购单位及管理部门应积极维护学校利益,切实把好验收关。

第三条验收范围:

凡学校通过购置、调剂、划拨、接受捐赠等方式获得的仪器设备,应当及时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购置或开发的应用软件,如果其构成硬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应当将该软件价值纳入所属硬件价值,一并作为仪器设备验收建账;如果其不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则将该软件单独作为无形资产验收建账。

第四条使用管理单位是设备仪器验收的主体。

使用单位原则上应在收到货物的10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填写验收报告。不能如期验收的,使用单位应提交报告说明原因,明确计划验收的时间。

验收可根据合同批量组织,逐一验收。对分批到货的,应做好开箱报告等过程记录和到货初验,在全部货物到齐后组织验收,特殊情况可分批验收。

第五条验收内容

仪器设备验收分为实物验收和技术质量验收。

(一)实物验收是指对采购合同或协议、到货清单和实物三者之间进行检查核对,确认产品品牌、种类、数量、型号、规格等要素之间是否完全相符,检查外包装是否完好,拆箱后物资设备外观有无破损,使用说明书、合格证、保修单等技术资料是否齐备。

(二)技术质量验收是指对到货产品通过直观、安装运行后,进行功能、技术指标检测和调试以及整机统调、测量仪器检测等,检查物资设备性能指标、配置、技术参数与质量等是否与合同内容相符,提供人员培训是否能够满足要求,售后服务预计是否能够实现等。

(三)对于特殊内容的合同验收,如国家规定由指定机构或约定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检测的,可根据检验检测报告作出验收结论。

第六条 验收方式

国有资产管理处(以下简称国资处)对验收工作统筹、监管,并根据使用管理单位的验收情况开展入库登账复核。

单价5万元以下或批量金额20万元以下的,由使用管理部门自行验收,由国资处进行入库登账复核;单价5万元以上或批量金额20万元以上的,国资处参与使用管理部门组织的验收工作。

(一)成立验收小组。使用单位选定3-5人组成验收小组,成员包括:单位或项目负责人、资产管理员,以及1-3名专家或其他成员,资产使用人可参与验收小组。

(二)收集资料。使用单位收集、整理验收所需的各项资料,包括:政府采购确认书、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等。

(三)开箱验货。验收小组成员在场,开箱验货,检查仪器设备内外包装是否完好,有无破损、碰伤、浸湿、受潮、变形等情况;检查货物的数量、型号等是否与合同、验收清单相符;外包装是否完好,拆箱后货物的外观有无破损;查看设备的铭牌标志,包括制造厂家、产品名称、产品型号或标记、主要技术参数、额定电压(V)、输入电流(A)、额定频率(Hz)、出厂日期和编号、商品标注等;合格证、说明书、保修单等资料和相关配件是否齐全。填写《湖北美术学院仪器设备到货验收单》。若有分批验收等特殊情况可由使用单位填写《湖北美术学院仪器设备到货验收单》。

(四)安装调试及培训。由供应商负责安装、调试并进行人员培训。对单价2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要求供应商提供《技术指标测试报告》(一式三份,简称测试报告)。使用单位填写《湖北美术学院仪器设备使用情况表》。验收小组对安装、调试和运行、测试情况进行检查。对大型、大批设备、软件等,使用管理部门可以组织召开项目验收会。

(五)验收签字。使用管理部门填写《湖北美术学院仪器设备验收报告》(一式三份,简称验收报告),作出验收结论,验收小组成员签字,使用单位盖章。

(六)资料送审。使用单位在验收工作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将验收报告(含验收清单、测试报告)的三份原件等材料送至国资处。

(七)学校复核。国资处依据使用单位的验收报告和其他相关资料等书面材料进行复核,在验收报告上填写入库登账复核情况并签字,可视情况进行实物抽验。

第七条验收结果与合同无严重冲突、不影响正常使用,但存在需要完善的情况,验收组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并报归口管理部门和国资处。使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供应商整改,并确认整改合格,待验收组签字确认。

第八条验收结果与合同有严重冲突的,或与合同不相符的,或不能满足用户需求的,验收组出具验收不合格报告,并提出退货或索赔建议,并报告使用管理部门进行后续处理。

第九条本办法由国资处负责解释。

湖北美术学院仪器设备到货验收单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供货单位

供 货 人

接收单位

(接收单位盖章)

接 收 人

供货时间

供货地点

序 号

货 物 名 称

规 格 型 号

数 量

1

2

3

4

5

6

备注

1.此表由接收单位项目填写,严格按照到货日期填写,一式三份。

2.到货接收后,应于5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申请验收。







湖北美术学院仪器设备验收报告

验收日期:20

使用单位

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

单位

数量

存放地点

领用人

(请从安装情况、附件及随机资料、调试情况、质量及其使用单位认可的其他方面填写验收意见。)

单位负责人: 验收小组:组长

成员

(使用单位盖章)

湖北美术学院仪器设备使用情况表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合同金额

质保时间

质保金金额

使用单位

项目负责人

联系方式

中标供应商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仪器设备使用情况

(从质保期内设备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来填写情况说明)

负责人:

(使用单位盖章)

版权所有 2012 湖北美术学院 Copyright 2012 HIFA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1500899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