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部分资产处置公示
作者:胡老师 时间:2026-07-02 点击数:
根据《湖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鄂财资规〔2026〕3号)、《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本科高校国有资产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财资发〔2021〕3号)及《湖北美术学院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湖美资字〔2025〕3号)的相关规定,经资产盘点、相关单位/部门申请、复核、学校审批同意,拟对一批无维修价值,确不能继续使用的资产按程序进行处置。报废88台/件,原值合计442293.11元的资产。
具体明细见附件“资产处置明细表”。
现将本次拟报废资产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7月2日至2026年7月6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国有资产管理处反映。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027-81317062
国有资产管理处:027-81317073
附件:资产处置明细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