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藏龙岛学生宿舍建设拆除物品及部分宿舍楼防盗网报废处置公示
作者:胡老师 时间:2024-12-23 点击数:
根据《省教育厅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鄂教财〔2018〕5号)、《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本科高校国有资产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财资发〔2021〕3号)及《湖北美术学院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湖美校字〔2023〕16号)的相关规定,经相关部门申请、鉴定、复核、学校审批同意,拟对藏龙岛校区学生宿舍建设拆除物品(围网、各类灯杆等)、11至16栋学生宿舍和A10教学楼二楼防盗网报废处置。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5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国有资产管理处反映。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室:027-81317062
国有资产管理处:027-81317073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