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为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建设,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校现就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供应商可以到http://www.hifa.edu.cn上查询有关情况)向社会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湖北美术学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二、服务期限:一年
三、投标人资质条件:
经湖北省司法厅批准在武汉地区开展业务的律师事务所
四、项目内容:详见附件
五、需求公示:
1、公示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15日下午16:30时前,逾期恕不接受报名。
2、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公示期内(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30,节假日除外)到湖北美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领取磋商文件时须报送的文件(原件审后退还,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
(一)经湖北省司法厅批准在武汉地区开展业务的律师事务所的有效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六、联系方式:
采购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处
联系人:贾老师
联系电话:027-81318329
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栗庙路6号
附件:项目需求(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