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昙华林校区教职工住宅 办理“两证”提交相关资料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4-12-24 点击数:

参加昙华林校区房改的教职工:

根据房改精神及学校工作安排,学校对昙华林校区教职工住房进行房改,并办理“两证”。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料准备:

1、请当时具有分房资格并分得房屋的教职工在校园网国有资产管理处“下载服务”内下载(或到昙华林校区1号综合楼3楼304领取)并如实填写《武汉市房地产局购买成本价住房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

2、单身、已婚(再婚)夫妻,需出具现婚姻状况证明(已婚夫妻提供双方结婚证复印件),并提交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面纸上)。

3、原分得房屋房主去世或配偶去世者,需提交房主或配偶死亡证明书。

二、填表说明:

1、“房屋座落位置”及“单元号”统一由“两证”办理专班填写。

2、“申请人姓名”填写当时具有分房资格并分得房屋的职工姓名。

3、“职务职称”在职者,填写现任职;离退休或去世者,按离退休或去世前填写。

4、“原是否购房”填写是否购买单位含福利房性质的房改房或集资建房(请注意藏龙岛侨亚小区不属于福利房性质的房改房或集资建房)。

5、“家庭成员”一栏,申请人有未成年子女的要填写,已成年子女由申请人自愿填写,配偶可不填写。

6、申请人及配偶人事部门必须签署所填内容是否属实并加盖公章,凡1992年12月31日前离退休或去世前离退休者要在表格最下方注明离退休时间,房管部门必须签署是否购买单位含福利房性质的房改房或集资建房并加盖公章(单身者仅填写本人相关信息)。

三、收缴方式及时间:在职人员按要求填好后交所在单位分工会主席,离退休人员按要求填好后送交离退休干部工作处,由各分工会和离退休干部工作处统一上交“两证”办理工作专班办公室。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元月9日,届时不及时提供或不提供上述资料者,均视作自愿放弃购房处理。

四、送交地点:

昙华林校区:壹号综合楼3楼304室;

藏龙岛校区:国有资产管理处,电话81317073。

另请教职工互相转告,抓紧时间提供上述资料。

附:武汉市房地局购买成本价住房申请表(点击下载)

湖北美术学院昙华林校区

教工住宅“两证”办理工作专班

201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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