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美术学院关于处置部分固定资产的公示

作者: 时间:2020-12-16 点击数:

湖北美术学院关于处置部分固定资产的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和处置透明度。根据《省教育厅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鄂教财[2018]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拟对数量730/件,账面原值299068元达到报废处置条件的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具体明细见附表。

现将本次拟报废资产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01216日至2020 1222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国有资产管理处反映。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027-81317062

国有资产管理处:027-81317073

附件:报废资产处置清单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01216


 版权所有 2012 湖北美术学院 Copyright 2012 HIFA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1500899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