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湖北美术学院现就藏龙岛校区学生公寓架空层商业门面租赁项目现对外公开招标,邀请有意向商家参与投标。投标人可以到http://www.hifa.edu.cn“在线湖美”上查询有关情况。
一、招标编号:湖美招标2013-004
二、招标标段:地点位于7、8号学生公寓架空层,共12个标段。具体见附图;
三、项目经营范围:通讯服务、文化及美术用品、打字印务输出、电脑维修及耗材、眼镜、日用饰品、品牌饮料、品牌糕点及食品等经营项目;
四.投标资质条件:投标人可以是企业、个体经营者。报名时需提交下列资料:
1、身份证(参加投标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经营者的负责人);
2、有效的企业法人或个体经营营业执照,提交原件(验证后当场退还)和复印件。如果是委托报名,需同时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委托代理证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3、报名时必须明确投标店面(编号)及经营项目。
五、标书发售时间及地点:有意者请于2013年7月4日—2013年7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前往湖北美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前往财务处以转账支付的方式缴纳人民币10000元投标保证金,未缴足者没有投标资质。标书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包括:
1、企业法人及个体经营者需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授权经营证明书(销售代理商)或者政府特许经营等资质证明文件,上述证照均检验正本并留存复印件或复印件上加盖原印鉴。
2、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委托书应明确其授权范围。
3、投标报价函:含店面编号与投标报价(每年按10个月租金报价)及经营项目。
4、投标书除报价外,还需提供经营方案(包括经营的内容、项目、资质实力、业绩与经营能力相关材料、证明等)和装修方案(投标人需注明按照招标人的要求设置店面招牌、广告和灯光布置)及承诺函(参见附件3)
6、投标文件一式肆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叁份)装袋密封,封口处加贴封条,并注明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7、投标人认可需要提交的其它相关资料。
六.投标时间、地点:投标人须于2013年7月15日上午9:00时前将标书送至湖北美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定于2013年7月15日上午10:30,在湖北美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开标,若有变动另行通知。届时请投标人到现场检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出席开标仪式。
为确保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能及时通知到各报名商户,请各商家务必保持预留电话畅通。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湖北美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联系。
联系地点、联系方式:
地 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栗庙路6号 邮编:430060
联 系 人:杜老师 贾老师
电 话:027-81317073 传真:027-81317011
湖北美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2013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