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美术学院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就灭火气体采购项目(投标人可以到http://www.hifa.edu.cn上查询有关情况)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编号:HMZB-HW16010
二、招标内容:IG541混合气体更换
三、预算金额:18万
四、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对于所投产品,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指定的代理商(经销商)。
3、所投IG541混合气体需具有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出具的国家强制性认证书。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报送的文件(原件审后退还,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
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
2、制造商需提供投标货物的认证证书,代理商(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投标货物的产品代理授权证明及货物认证证书;
3、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留存)。
六、招标报名及文件领取:2016年12月6日至12月12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17:00(工作日),逾期恕不接受报名。请投标人到湖北美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藏龙岛校区行政楼二楼221室)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符合投标要求的投标人需以转账支票的方式缴纳5000元投标保证金。
七、投标时间、地点:投标人须于2016年12月14日上午10:15时前将投标文件送至湖北美术学院国资处办公室(10:00时开始收取),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2016年12月14日上午10:30开标。届时请投标人到场检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出席开标仪式。
八、其它要求:
1、本次招标采购的灭火气体必须在签订中标合同之日起15日内完成灌装、调试并可投入使用。
九、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与湖北美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联系。
地 址:湖北美术学院行政楼221室(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栗庙路6号) 邮编:430205
联系人:贾老师 电话:027-81317073
湖北美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