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美术学院2017年采购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于2017年4月12日公开发布了招标公告,现该招标公告部分内容变更如下:
一、原招标公告中“ 三、投标人资质条件”变更为:
1、具有货物、服务和工程招标代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登记注册的代理机构(其中,外省代理机构须为在湖北省财政厅进行正式登记备案的代理机构);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登记注册地址在湖北武汉,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湖北武汉正式登记注册的分公司。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完成采购项目必需的条件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原公告内容中的“招标报名及文件领取”时间延至4月20日9:00至17:00。
三、原公告内容中的“投标时间”延至2017年4月27日上午9:00时前将投标文件送至湖北美术学院国资处办公室,2017年4月27日上午9:30开标。
原公告的其他内容均不变。本公告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特此公告。
联系人:贾老师 电话:027-81317073
联系地址:湖北美术学院行政楼221室(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栗庙路6号)
湖北美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