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湖北省财政厅下达的鄂采计【2017】-25816号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计划的要求,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北省美术学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湖北美术学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活动,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编号:SDDY-201708-107
2. 项目名称:湖北美术学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3. 采购内容:本次采购不分包。采购内容如下,具体技术及商务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单位
| 数量
| 最高限价
(万元)
| 其他
|
1
| 台式计算机
| 台
| 57
| 63.4089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2
| 便携式计算机
| 台
| 5
|
4
| 打印机
| 台
| 21
|
5
| 复印机
| 台
| 7
|
6
| 单反相机
| 套
| 1
|
7
| 相机
| 台
| 2
|
8
| 投影仪
| 台
| 4
|
9
| 投影仪幕布
| 幅
| 2
|
10
| 多媒体教室
| 套
| 2
|
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投标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营业范围涵盖本次采购内容;
3.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4年至今)至少有一个类似项目的业绩,并具有证明材料(提供合同);
4. 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人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
5. 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14年至今)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6.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9月26日—2017年9月30日止,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的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2.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91号金禾中心写字楼805室
3. 投标人获取文件须携带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及其身份证及满足本公告第二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关证明文件等所有原件的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必须装订成册),相关的资格证明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真实可靠、不得伪造。
4. 售价:资料费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办邮寄。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 10月1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91号金禾中心写字楼805B开标室
接收文件的时间: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接受文件
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应单独手持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是法定代表人的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原件,投标人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五、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美术学院
地 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栗庙路6号
联 系 人:贾老师
电 话:027-81318329
六、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91号金禾中心写字楼805室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27-87871868 18972265799
七、信息发布媒体
本项目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所有信息,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密切关注。
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