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管理和处置透明度。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省教育厅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鄂教财[2018]5号)和《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鄂财绩规〔2017〕3号等文件精神,对教育厅予以批复的处置资产中部分资产进行报废处理,资产原值为10524259.73元,详见附件。
现将本次报废资产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8年12月28日至2019年1月2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相关部门反映。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027-81317062
国有资产管理处:027-81317073
附件:报废资产清单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