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龙岛校区校园宣传栏招标公告

作者: 时间:2011-08-22 点击数:

湖北美术学院就藏龙岛校区宣传栏工程项目向社会进行招标采购,现邀请相关投标人参与投标,投标人可以到http://www.hifa.edu.cn“在线湖美”上查询有关情况。

一、招标编号:湖美招标2011-005

二、招标工程:宣传栏工程。

三、投标单位资质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需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不含暂定级)或以上企业资质;

3、投标人自2008年7月至今在武汉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指10万元以上工程)。需同时提供施工合同(复印件)、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提供的业绩资料必须注明:工程详细地址,工程规模,工程内容,建设方名称、地址等详细资料。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文件包括:

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企业资质证书、授权经营证明书(销售代理商)或者政府特许经营等资质证明文件,上述证照均检验正本并留存加盖原印鉴的复印件。

2、加盖公章的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和法人代表委托书,委托书应明确其授权范围。

3、投标报价为固定总价,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材料市场价格变化、人工、原料等一切风险,投标人应详细计算工作量,一旦价格被确定,不得对其各项报价提出调整和补偿。

4、投标文件一式肆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叁份)装袋密封,封口处加贴封条,并注明单位名称,加盖骑缝公章。

5、投标人须提供详尽的、切实可行的质保、售后服务承诺书。

6、投标人认可需要提交的其它相关资料。

五、招标文件发售:

1.2011年8月22日-2011年8月25日8:30--16:30,请到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登记,查验投标单位相关资质正本留存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查验合格后,投标单位再到院计财处交费购买,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2.标书发售期间,投标单位自行查看制作现场。

六、投标时间、地点:投标人须于2011年8月26日 下午13:30时前将标书送至湖北美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符合投标要求的厂家需以转账支票的方式缴纳10000元投标保证金。

七、开标时间、地点:定于2011年8月26日下午14时在湖北美术学院开标,若有变动,另行通知。届时请投标人到会检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出席开标仪式。

八、其它要求:

所有宣传栏工程必须在2011年9月14日前竣工。如因学院原因,安装时间可适当顺延。

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湖北美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联系。

地 址:湖北美术学院藏龙岛校区 邮编:430205

联 系 人:李老师 贾老师

电 话:电话:027-81317075

湖北美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2011年0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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