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医疗器械招标公告

作者: 时间:2011-08-12 点击数:

湖北美术学院现对本院2011年8月31日-2012年8月31日一年的药品及医疗器械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欢迎有投标意向且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前来投标。投标人可以到http://www.hifa.edu.cn上查询有关情况。

一、招标编号:湖美招标2011011

二、招标产品货物名称、数量:药品及医疗器械(含卫生材料等,下同)。

三、投标单位资质条件:

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各类药品药械的合法经营权,具有相应的经营规模,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

2、药品经营企业具有GSP认证达标,三证齐全(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企业合格证);药品生产企业具有GMP认证达标,三证齐全(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制药许可证)。其中,经营许可证中必须具备二类精神药品经营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具有为企事业单位、学校提供药品购销服务的相关业绩,并有良好的声誉,售后服务完善,有正规的进货渠道。

4、药品销售人员必须具备省、市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药品销售员资格。

四、投标文件应包括:

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授权经营证明书(销售代理商),上述证照均察看正本留存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2、加盖公章的法人代表委托书,委托书应明确其授权范围。

3、投标方的服务承诺书、质量承诺书等。

4、投标方的业绩介绍、药品供应的用户分布等情况介绍。

5、投标方要按标书附件《药品及医疗器械需求清单》逐项报价,填明规格、产地、投标单价、小计、合计及总报价,并标明具体折扣,同时必须提供1份电子版和4份纸本报价清单。

6、投标文件必须一式肆份(正本1份,副本3份)装袋密封,封口处加贴封条,并注明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7、投标方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五、招标文件发售:2011年8月12日—2011年8月21日8:30-16:30,请到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登记,查验投标单位相关资质正本留存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查验合格后,投标单位再到院计财处交费购买,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六、投标时间、地点:投标单位须在2011年8月22日下午4时前将标书送至湖北美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符合投标要求的厂家需以转账支票的方式缴纳10000元投标保证金。

七、开标时间、地点:定于2011年8月23日上午9时在湖北美术学院公开开标。若有变动,另行通知。届时请投标人到会检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出席开标仪式。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湖北美术学院国资办联系。

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栗庙路6号 邮编:430000

联系人:李老师贾老师

电话:027-81317075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2011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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