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龙岛校区行政楼空调项目招标采购

作者: 时间:2011-07-22 点击数:

投标邀请书

湖北美术学院就藏龙岛校区行政楼空调项目向社会进行招标采购,现邀请相关供应商参与投标,投标人可以到http://www.hifa.edu.cn“在线湖美”上查询有关情况。

一、招标编号:湖美招标2011-010

二、招标产品货物名称、数量:空调设备一批,详细情况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三、投标单位资质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

2、对于所投产品,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指定的代理商(经销商)。

3、产品生产企业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认证体系认证。

4、提供三年来相关业绩的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合同中标明金额),具有良好的声誉,在本市有固定的供货、安装、售后服务、维修保养机构,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及正规进货渠道;

四、投标文件包括:

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授权经营证明书(销售代理商)或者政府特许经营等资质证明文件,上述证照均检验正本并留存加盖单位印鉴的复印件。

2、加盖公章的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和法人代表委托书,委托书应明确其授权范围。

3、投标产品报价、配置、技术性能、服务措施、包换保修条件;相关产品质检报告及投标人的服务承诺书与质量承诺书。

4、投标文件一式肆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叁份)装袋密封,封口处加贴封条,并注明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5、投标人认可需要提交的其它相关资料。

五、招标文件发售:2011年7月22日-2011年7月25日8:30--17:00,请各投标人到湖北美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登记购买,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六、投标时间、地点:投标人须于2011年7月27日上午9:00时前将标书送至湖北美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符合投标要求的厂家需以转账支票的方式缴纳10000元投标保证金。

七、开标时间、地点:定于2011年7月27日上午10:30时在湖北美术学院开标,若有变动,另行通知。届时请投标人到会检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出席开标仪式。

八、其它要求:

1、说明:所有空调设备必须在2011年8月31日前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完并投入使用。若因学院原因,空调设备安装时间可顺延

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湖北美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联系。

地 址:湖北美术学院藏龙岛校区 邮编:430205

联 系 人:李老师 杜老师 贾老师

电 话:027-81317075

湖北美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2011年0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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