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系统招标公告

作者: 时间:2014-10-24 点击数:

湖北美术学院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就资产管理系统项目向社会进行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投标。(投标人可以到http://www.hifa.edu.cn上查询有关情况)

一、招标编号:湖美招标-2014-011

二、招标内容: 资产管理系统

三、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

2、对于所投产品,投标人必须是软件制作商或软件制作商授权指定的代理商(经销商)。

3、投标方必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代理商必须提供有效的授权经销证明)。投标方所投资产管理系统软件必须是该企业自主研发产品,需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

4、提供三年来相关业绩的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合同中标明金额),具有良好的声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及正规进货渠道;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报送的文件(原件审后退还,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

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授权经营证明书(代理商、经销商须提供)、软件企业认定证书、软件著作权等资质证明文件,上述证照均检验正本并留存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2、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代表委托书,委托书应明确其授权范围。

五、招标文件发售:2014年10月24日-2014年10月31日9:00--16:30,投标人到校计财处交费后,再到校国资处领取标书,标书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符合投标要求的投标人需以转账支票的方式缴纳10000元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截止时间、地点:投标人须于2014年11月3日下午2:00时前将标书送至湖北美术学院国资处,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开标时间、地点:定于2014年11月3日下午2:30时在湖北美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开标,若有变动另行通知。届时请投标人到会检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出席开标仪式。

八、其它要求:

1、资产管理系统项目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并投入使用。

2、开标时须提供现场演示,演示电脑、软件自带,演示时间为每个投标人10分钟以内。

九、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与湖北美术学院国资处联系。

地 址:湖北美术学院藏龙岛校区 邮编:430205

联 系 人: 贾老师 陈老师

电 话: 027-81317073

湖北美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4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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